香港反送中抗争时间线,内容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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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教育局促学校审查图书和教材 移除触犯国安法内容
香港教育局敦促香港学校审查各项教学材料,如果发现触犯国安法的内容应该将它们移除。
据中国央视报道,香港教育局今天(6日)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四类行为为罪行,香港学校管理层及教师应适时审查各项学与教材料,包括图书。如发现内容有过时或有机会涉及上述四类罪行,除非是在正向教导学生国家安全的意识,以及阐释作为国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否则将如同涉及其他严重罪行或道德伦理上社会不接受的行为,在正向教导学生和保障学生的大前提下,理应将它们移除,并重新选择教材。
由于《香港国安法》已生效,香港公共图书馆正覆检部分书籍内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香港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学校提供给学生的阅读材料,不论图书馆内外,均应配合课程,内容必须适合学生阅读,如有任何问题,教育局会严肃跟进处理。
黄之锋等密集退会 国安法掀港政治组织瓦解潮

(德国之声中文网)多家港媒周二(6月30日)早上九时许报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黄之锋随即在一个多小时后,在Facebook宣布辞任香港众志秘书长,同时退出香港众志。该组织同日下午约3时进一步宣布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会务,指现时运作将难以持续,「深感必需化整为零」,众人应以更灵活的方式继续投入抗争。
早前已宣布参加民主派立法会选举九龙东初选的黄之锋,本月初曾指被操内地口音男子跟踪,近日也有消息指他会在立法后丶7月1日立即被捕。外界一般相信他退出香港众志,是要避免组织内其他成员受牵连。
黄之锋在声明中表示,「个人祸福难料,更要拿起承担的勇气」,退出香港众志后会以个人身份践行信念。他指出,港区国安法压境丶解放军演示狙击「斩首」,在港从事民主反抗,忧心性命安危已不再是无稽之谈,包括以10年起计的政治牢狱丶送到白屋严刑铐问丶乃至直接「送中」,谁也没有办法确定明天。
他又称,香港的意志「不会因国安法或任何一条恶法而冰封」,一年的时代革命造就无数觉醒的人,相信此刻世界上仍有无数双眼关切香港丶注目在国安法下他个人的情况,「我會继续坚守我家 - 香港,直到他们把我从这片地上灭声丶抹杀」。 周庭精通日语,经常赴日参与政治论坛及受访,讲解香港政局
众志4人退出 「活着就会看见希望」
差不多同一时间,香港众志创会主席罗冠聪丶周庭及常委敖卓轩,也在各自的Facebook上宣布退出组织。
罗冠聪表示,在港版国安法下「香港掀起一股腥风血雨的文革潮」,香港人将被以言入罪丶以思想入罪,人心惶惶,政治人物的风险更大,难料自身安危,但他绝不盲目绝望丶轻言放弃,更需寻找自身可以承担丶付出的岗位,日后以个人名义继续参与反抗运动。
周庭则表示,作为创立团体的一员,这是个沉重及迫不得已的决定,将无法参与未来的国际连结工作,会在不同岗位上努力,并在最后寄语:「即使活在绝望当中,我们都要继续坚强的生活着,时刻记着彼此的存在。只要活着就会看见希望。」
主要从事国际游说工作的敖卓轩,则没有交代退会后的安排。 香港众志2016年成立,推动民主自决
网民:香港人不会怪你们
大量网民在四人声明下留言表示理解,并感谢他们付出,不少人希望他们离港暂避,「保住有用之躯,长期作战,不要白白牺牲」,「记住自身安全大过一切,有命就什么都做到,你们要走香港人不会怪你们」。
香港众志2016年成立,成员多数参加过2012年「反国教」及2014年雨伞运动,最初以「民主自决」作为最高纲领,主张香港在2047年一国两制期满前公投,决定香港日後的主权和政体,但北京表明「自决」等同「港独」。
由于屡因「自决」纲领在香港选举中遭DQ(取消资格),香港众志今年初更改组织章程,宗旨由「推动香港民主自决」改为「推动香港的民主与进步价值」。
该组织过去数年积极开拓国际连结,游说外国政府关注香港问题,被中国官媒狠批「吃里扒外勾结外部势力」。 梁颂恒(左)2016年代表青年新政参选立法会选举,当选后因宣誓风波被DQ。他2018年加入香港民族阵线并担任发言人。
香港民族阵綫遣散
另一方面,主张港独的「香港民族阵綫」同日中午在Facebook表示,即日起遣散所有香港地区成员,但强调「遣散不代表停止」,组织在台北及英国的海外分部将接手目前全部工作,包括文宣丶海外外交及行动,於海外继续推动香港独立,「直至胜利为止」。
「香港民族阵綫」于2015年成立,理念是「确立香港民族,重夺自决权利」,发言人是因宣誓风波被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梁颂恒。
据港媒援引梁颂恒白带称,解散香港本部、转战海外的决定是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其组织支持「香港独立」,这普遍被认为是受国安法针对的立场,不希望为成员或义工带来任何潜在风险,所以决定遣散所有香港地区成员。他也称,并没有改变政治立场,短期内也没有计划离开香港。
多组织解散香港本部
在「香港民族阵线」遣散成员后,香港众志、“学生动源”等组织也跟进相继宣布解散香港本部。
据港媒报道,香港眾志表示,在得悉包括该组织秘書長黃之鋒、常委羅冠聰等成员離任退出后,認為現時運作將難以持續,“深感必需化整為零,宣佈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
另一个主张港独的组织「学生动源」也在社交平台公布,即日起遣散香港地区全体成员,所有组织事务交由海外成员继续运作,海外成员将正式设立外国分部接管组织一切事务,继续推动香港独立,「直至香港作为独立主权国家前仍然会继续前进」。声明下款为学生动源的台湾、美国及澳洲分部。
「学生动源」于2016年成立,纲领包括建立拥有独立主权的香港共和国、整合香港独立论述、支持并参与勇武抗争,以及向香港中学生宣扬港独理念等。同宣布辞任的召集人锺翰林在Facebook发声明指,解散组织是无奈、沉重的决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所有身份已曝光的成员人身安全,「我们未来要面对的将会是政治主张不被中国认同的人士极有可能会被公开送上中国受审丶受刑,甚至港共政权不再畏惧在众目睽睽之下杀害人民」,他希望港人继续推动变革,灵活变通。
与此同时,「维多利亚社区协会」也在Facebook宣布该会将暂停运作,直至另行通知。李永财、周世杰丶彭家浩丶何志宏等多名成员分别宣布退会。其中副主席李永财在去年11月区议会选举中当选湾仔区议员,他在声明中称国安法通过后,「为了进一步表明服务社区及居民的理念」,决定以独立身份服务社区,又强调该会一直以来都是地区组织,2016年起注册为合法社团,「一直以拥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首要,反对港独」,他退会是「不希望让公众认为维多利亚社区协会是一个政治连系,导致普罗大众认为我们有政党包袱」。
中联办旗下《文汇报》去年曾刊出题为「『独人』隐身潜社区拟参选」特稿,点名指李永财等人经常与出席独派活动,但在落区时刻意掩饰港独立场。李永财其后回应指有关报导虚假扭曲、不符事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将发法律师信追究。
李澄欣/张慈(综合报导)
香港示威:定义元朗袭击为“集体殴斗”的监警会报告为何难以平息纷争

香港“反送中”示威自去年6月开始爆发,演变成持续多月的暴力警民冲突,数以千计示威者被捕,香港警方被指使用过份武力。
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简称:监警会)周五(5月15日) 发表超过一千页的报告,审视香港警方处理“反送中”的行动,重点检讨过去多宗大型事件。
报告把去年7月21日元朗袭击事件定性为“双方的集体殴斗”,而非“单方面的无差别恐怖袭击”,形容警员拍“白衣人”肩膀不代表“警黑勾结”;报告又强调,8月31日太子站有人死亡的传言是“完全没有证据支持的超乎寻常的主张”。
整体而言,报告认为警方处理手法存在改善空间,提出了52项建议,促请警方检讨相关程序、策略和部署,订定警员及指挥官使用武力应负的责任等等。报告形容香港示威变质,正被扯向一个“恐怖主义”的年代。
肺炎疫情:香港示威者母亲节重现街头,记者工会称遭警方“侮辱式对待”

香港示威者在新冠肺炎疫情稍微减缓时重现街头。截至周日,香港已连续21日没有本地感染病例。一批“反送中”示威者响应号召,在周日的母亲节,前往不同的商场抗议,他们叫喊口号、举起标语和高唱示威歌曲。
入夜后,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带焚烧杂物,约几百人在现场逗留,警方指示威者非法集结及违反抗疫期间限制八人以上聚集的“限聚令”,采取执法行动,一度发射胡椒喷雾驱散,截查和制服多人,包括多名记者,禁止记者现场直播,或将记者驱赶至无法拍摄警方执法画面的位置。有警员被指一度呼吁被胡椒喷雾射中的人群,“哭大声一点,未够凄厉”。
有现场的母亲对香港媒体表示,当时只是准备在附近庆祝母亲节,结果儿女被抓走,批评警方滥捕。一些家庭声称只是路过,并且不足八人,同样遭到票控,引发民主派质疑警方滥用“限聚令”执法。
香港媒体指,整晚超过200人被捕。警方批评示威者“破坏社会安宁”,纵火行为“危害公共秩序及在场人士的人身安全”,多次警告无效后,采取拘捕行动。
Hong Kong protests: police issued 18 penalty tickets for breach of social-distancing rules over Labour Day demonstrations

Police handed out 18 penalty tickets for breach of social-distancing rules in Hong Kong on Labour Day as workers’ rights activists and anti-government protesters set up street booths
香港政府接納親北京派的修改建議

香港親北京派立法會議員向政府建議,收窄可移交罪行的範圍,規定只有最高刑罰監禁7年或以上的罪行才可移交,也規定只能由一個司法管轄區的「中央機構」向香港提出申請,政府在同一天接納建議。民主派議員批評建議只屬「小修小補」,再次要求政府撤回修訂建議。 香港大律師公會批評,規定只有最高刑罰監禁7年或以上的罪行才可移交,會把性罪行、走私武器等嚴重罪行劃到不可移交的範圍。至於只有「中央機構」才可以提出引渡申請的要求,由於香港跟隨北京政府視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台灣哪個機構是「中央機構」成為疑問,香港政府官員無法回答。